公告日期:2025-11-03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32477 证券简称:航凯电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世纪航凯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2025年10月3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世纪航凯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世纪航凯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文件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世纪航凯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的方式
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
的原则。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股票发行方案所列用途使用。公司改变股票发行方案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公告编号:2025-035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凡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公司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必要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将专户作为认购账户,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挂牌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第七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内。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并为关联人获取不正当利益便利。
第十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
联方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告编号:2025-035
第十一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
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
(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试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二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金额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应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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