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6:22:41 股吧网页版
ST商会网: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代码:832480 证券简称:ST 商会网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商会网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8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7 月 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收到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苏 1012
民初 4588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浙江艺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田菲归还投资款 1,273,700 元并承担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
1,273,7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1 月 17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被告浙江艺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田菲支付律师费 10,000 元;被告上海商会网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浙江艺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6-018

姓名或名称:田菲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系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浙江艺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系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商会网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由于双方合同存在争议,且后续双方对此争议始终做不出满意的决定,导致原告起诉至法院。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原告田菲与浙江艺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商会网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合同纠纷一案,涉及纠纷金额为 1,276,100.00 元及资金占有期利息、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收到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苏 1012
民初 4588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浙江艺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田菲归还投资款 1,273,700 元并承担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
1,273,7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1 月 17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被告浙江艺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田菲支付律师费 10,000 元;被告上

公告编号:2026-018

海商会网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浙江艺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执行情况

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自查获悉,因公司与田菲投资合同纠纷一案,公司被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6)苏 1012 执 1765号,执行标的 1,443,127 元。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案件已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将给公司造成较大的支付压力。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积极与原告保持沟通,争取能够在支付金额方面达成一致并分期支付,减轻公司支付压力。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积极与原告保持沟通,争取能够在支付金额方面达成一致并分期支付,减轻公司支付压力。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鉴于上述事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商会网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18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