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2019-033
证券代码:832489 证券简称:颐普生态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西安颐普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13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范玲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西安颐普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关于做好挂牌
公告编号:2019-033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西安颐普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9 年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西安颐普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亏损及应对措施》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西安颐普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33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西安颐普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西安颐普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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