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32489 证券简称:颐普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西安颐普数字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1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489 颐普股份 2020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东长安街 900 号 5 幢 3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补充确认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 2019 年 12 月为关联方深圳乐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交易金额 122,641.51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二)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西安颐普数字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5)和《西安颐普数字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6)。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结合 2020 年度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情况,为保证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增长的需求,公司 2019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经公司多方面综合评估,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及应对措施》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