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拟对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168 股予以回购注销。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核查意见并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三)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包括激励对象承诺的额外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同时,激励计划“第六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之“五、本计划的变更、终止程序”之“(二)本计划的终止程序”之“5、公司需要回购限制性股票时,应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依法将回购股份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及时公告。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时,应向证券交易所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鉴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根据
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对该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168 股予以回购注销。
三、 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后,对该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168 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对象: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
(2)回购数量:5,168 股。
(3)回购数量占总股本比例:0.0037%。
(4)回购价格:6.05 元/股(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公司共实施一次权益分派,具体如下: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141,148,348
股为基数,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已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之“(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的原则”之“2、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 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综上,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P=P0-V,其中,
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0为 6.25 元/股,每股派息额 V 为 0.2 元,故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P=6.25-0.2=6.05 元/股。
(5)回购资金金额:31,266.4 元,即:6.05 元/股×5,168 股= 31,266.4 元。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离职情况如下:
占公司 每股回购
持股总数 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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