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5-030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
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一、
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2024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应的会计
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其中“关于不
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3 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质量保证费用重分类入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1,099,034,937.36 0 1,099,034,937.36 0%
负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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