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直升”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首航直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及公司名称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于2016年2月2日由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正稿)〉的议案》。公司本次共发 行股票1,600,190,92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381,840.00元,其中现金认购部分实际为2,971,640,000.00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14日对公司股票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编号为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209002号的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本次发行已于2016年12月2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关于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8833号)。
根据《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设立、并购境内外通用航空产业相关的企业,扩建机队,实现重点城市FBO项目收购和建设,完善通用航空全产业链,同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4年6月28日,首航直升与主办券商、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向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新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存入资金9.15亿元,该部分募集资金来源于北京银行绿港支行。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是北京银行绿港国际中心支行开设的人民币募集资金监管账户01090360500120105506800、盛京银行营口市府支行开设的人民币募
集 资 金 监 管 账 户 0550300102000009881 、 北 京 银 行 学 院 路 支 行
20000018527700154470378。公司亦与主办券商华福证券及商业银行北京银行绿港国际中心支行、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和盛京银行营口市府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32,446,843.0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 截至2024年12月
31日余额 31日余额
北京银行绿港 01090360500120105506800 32,815.14 1,187,946.01
国际中心支行
北京银行学院路 20000018527700154470378 - 531,240,871.44
支行
盛京银行营口 0550300102000009881 18,011.81 18,025.64
市府支行
合计 - 50,826.95 532,446,843.09
三、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情况
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历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如下:
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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