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32494 证券简称:首航直升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1,001,776,011.33 元,超过实收资本三分之一。依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拟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业绩亏损的原因
2021 年,受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影响,公司申报并经海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裁决确认了普通债权。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决的《海航集团有限 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上述债权以海航集团有限 公司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受益权和上市公司股票清偿。为更加客观、准确、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所申报的债权计提了相应
减值准备。上述事项导致公司产生大额亏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仍
有未弥补亏损-1,001,776,011.33 元。
三、拟采取的措施
(一)抢抓低空经济政策红利,拓展优质市场,筑牢收入增长根基。深度对 接国家及地方低空经济发展规划,依托通航产业政策支持,优化业务与客户结构,
公告编号:2026-004
提升市场占有率;加强政企合作与行业联动,积极争取政策补贴与项目支持,拓宽收入渠道,从收入端持续改善亏损局面,为亏损弥补提供支撑。
(二)强化财务管理与合规管控,优化资本结构,依法合规消化亏损。严格遵循《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合规性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资金使用、成本核算、利润分配等全流程,杜绝财务违规操作;严控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拓宽低成本融资渠道,加强资金统筹与现金流管控,防范资金链风险;依法合规通过利润积累、公积金补亏等方式逐步消化未弥补亏损,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与资本结构。
(三)纵深推进降本增效,强化精细化运营,提升管理与盈利效能。在严守安全运营底线的前提下,提升运营统筹能力,强化财务与运营的协同管控,建立成本管控考核机制,实现以精细化管理提效、以高效运营减亏,推动公司运营质量持续提升。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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