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832496 证券简称:首创大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 第二条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由北京精 “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由北京精诚博桑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组织形 诚博桑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组织形式、以发起方式设立。有限公司原有股 式以发起方式设立,北京精诚博桑科技东作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北京市海淀 有限公司原股东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 北京市海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执照。 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党委(纪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党委(纪委)成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委)成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党委(纪委)成员、股东、董事、监事、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名称及股份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按照《公司法》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及相关规定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
名称及股份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按照
《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变更登记手
续。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公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做环境、共环境下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围绕市场 能源和资源可持续循环发展的领导者,需求,持续加强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产 在“成就客户、持续创新、至诚至信、业化,在“己欲立而立人”的价值观指 共担共享”的核心价值观指引下,实现引下, 精准求实、诚信正直、创新高效、 公司“国内污染综合防治服务的领军企成就客户,实现公司“国内大气污染综 业”的愿景目标。
合防治服务的领军企业”的愿景目标。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增加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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