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32496 证券简称:首创大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魏贤达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由于工作调整的原因,李伏京先生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
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人数的规定,需增补董事一名。为此,公司拟提名魏贤达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魏贤达,男,1985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历任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现任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控中心、项目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30
本次董事会成员的任职,有利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