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证券代码:832499 证券简称:天海流体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
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
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一)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经股东会审议:
1.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价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二)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由董事会审议:
1.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价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三)总经理
发生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前款所列任一标准的,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在 12 个月内发生的交 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前款规定。已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依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
外投资做出决策。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授权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作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
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新的投
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经筛选后建立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对外投资后续管理部门,行政部门为固定资
产投资实施部门,董事会办公室为对外投资前期调研、论证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参与研究、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