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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9 18:42:15 股吧网页版
天海流体: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公告编号:2025-080

证券代码:832499 证券简称:天海流体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金占用的长效保护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告编号:2025-080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为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为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债权,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进行投资活动,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的资金占用,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资金占用情形。

第二章 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
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社保、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四)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公告编号:2025-080

(五)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六)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七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
并持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在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负责人应向董事会报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八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应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以充分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第九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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