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27
证券代码:832508 证券简称:白马数控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白马永诚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1 月 16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张鹏先生(连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张鹏先生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张鹏先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
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魏明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魏明涛先生(连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魏明涛先生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魏明涛先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剑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王剑峰先生(连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王剑峰先生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王剑峰先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李玲女士(连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李玲女士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李玲女士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亦楠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王亦楠女士(连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王亦楠女士将继续履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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