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3
公告编号:2021-028
证券简称:华光胶囊 证券代码:832509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承销保荐
浙江华光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提名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华光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光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名核心员工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为培养和发展公司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董事会提名以下21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王国兴、盛伯尧、潘缓孝、张一云、章恺元、俞伟江、王炳州、夏玉荣、王福灿、吴春莲、黄军灿、原建军、潘见成、董广平、王国辉、徐菁菁、蔡先菊、潘丽金、王友亭、王笑盈、王军辉。
详情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华光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上述核心员工提名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向全体员工
公示和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有任何个人对公示的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
公告编号:2021-028
综上所述,经过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进行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王国兴、盛伯尧、潘缓孝、张一云、章恺元、俞伟江、王炳州、夏玉荣、王福灿、吴春莲、黄军灿、原建军、潘见成、董广平、王国辉、徐菁菁、蔡先菊、潘丽金、王友亭、王笑盈、王军辉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拟提名和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浙江华光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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