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2-03
证券代码:832517 证券简称:联邦化工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常熟联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常熟联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2月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苏仁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参会董事依次讨论了各项议案,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并提请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本激励方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368万份,股票种类为公司普通股,占本激励方案签署时公司股
本总额9,024万股的4.078%,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具体内容详见《常熟联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公告编号2016-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请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8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368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91.84万元。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见《常熟联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2016年2月)》(公告编号:2016-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并提请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方案主要内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与发行对象于2016年2月1日~2月2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股票认购合同>》。
《股票认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常熟联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王群威、王玉山、周志浩、赵益鸣、邹艳红、赵海峰、陈燕丹、杨宇、王雪球、钱军明、周宇峰、陆艳、陈晓红、卢文斌、吴燕妹、唐建东、徐建刚、徐建明、吴建新、钱惠裕、王耀生、
吴正龙、顾雪荣、周正贤、蔡振华、高建康、朱艳丰、沈军、王建林、王崇威、徐海明、徐琴芬、徐振良、徐振球共计34位核心员工
签订时间:2016年2月1日~2月2日
2、认购方式、支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通过银行转帐支付至甲方指定帐户。
3、认购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认购协议自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成立,并在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4、自愿限售安排
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分四次解除限售,每满12个月解除限售一次,每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本次认购数量的25%;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认购方股票锁定期有其他规定的,亦遵照执行。
5、估值调整条款
无。
6、违约责任条款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认购协议项下陈述、保证和/或承诺或其他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依据有关法律及认购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本次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提请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1、公司章程第五条
原条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24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92万元。
2、公司章程第十四条
原条款: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现修改为: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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