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2520 证券简称:环申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杭州环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07,827,803.3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9,739,789.10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20,305,849.93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20,305,849.93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41,525,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41,525,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参与分配的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4.8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8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4,949,000.00 元,转增 19,932,00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 号)执行。
公告编号:2024-006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二、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环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杭州环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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