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9
公告编号:2022-053
证券代码:832521 证券简称:ST 合一康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深圳市合一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占股本比 占股本比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股数(股) 时间 方式
例 例
孙 铭 合计持 3,616,015 5.91% 0 0% 2022 执行
阳 有股份 年 8 法院
其中:无 0 0% 0 0% 月 25 裁定
限售股 日
份
有 3,616,015 5.91% 0 0%
限售股
份
高 凌 合计持 0 0% 3,616,015 5.91% 2022 执行
云 有股份 年 8 法院
其中:无 0 0% 0 0% 月 25 裁定
限售股 日
份
有 0 0% 3,616,015 5.91%
公告编号:2022-053
限售股
份
本次权益变动系司法拍卖所致。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合一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孙铭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 03 民
终 14505 号、(2019)0304 民初 12876 号民事判决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
执行请求强制执行,本院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孙明扬持有的 ST 合一康(证券代
号 832521)共计 3616015 股限售流通股。2022 年 7 月 18 日,上述股票由高凌
云(身份证号码 320502197602******)竞得,成交价格人民币 3,479,496.84元,买受人已缴清全部价款。
本院认为,上述拍卖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裁定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孙明持有的 ST 合一康(证券代号 832521)共计 3616015
股无限售流通股的查封;
二、将被执行人孙铭阳持有的 ST 合一康(证券代号 832521)共计 3616015
股无限售流通股过户至买受人高凌云名下所有,成交价格人民币3,479,496.84元,上述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高凌云可持本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 投资者基本情况
1、 自然人基本信息
姓名 孙铭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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