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20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对深圳市合一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困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由深圳市合 一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千对深圳市合一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18号)(以下简称 “年报问询函 " )
奉悉,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 的有关问题如下:
1. 关于审计意见及持续经营能力
你公司2019至2020年年报 均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系 主要财务人员、行政人员及业务人员离职时未履行相关离职
交接手续,公司无法提供真实 的客商地址、联系入、合同等资料,故会计师无法对预收账款、
合同负债余额及收入的发生额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所致。 你公司2021年年报被出具
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主要系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另外,2018至2021年,
公司财务人员人数分别为4人、4人、2人、2人,行政人员人数分别为8人、8入、7人、8
多 人,销售人员人数分别为7 人、 7人、 5人、 5 人。
ri 二.
-
2019至2021年,你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43.69 万元、94.36万元、1,030.99 万元;净利
润分别为1- ,388.17万元、-1,965.76万元、-1,901.22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4.16%、0-24.73%、66.63%;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90.62%、387.71%、478.40%, 且2021年末货币资金为1.41万元;预收款
项及合同负债分别为680.58万元、550.08万元、148.81万元。
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1)说明对 公司2021年 收入真实性、准确性采取的 核查方法、核查比例及结论,获取
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相关审计程序是否符合审计准则有关规定;
(2)说明对公司2019及2020年年报 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后,2021年前述所涉及的事项
是否均已经消除,所涉事项 对本期影响不具有广泛性 的原因,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
当,相关审计程序是否符合审计准则有关规定;
(3)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会计基础薄弱、 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情形;
(4)结合上述分析,说明是否存在配合公司规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中强摘相关规定的情形,审计结论是否审慎。
【回复】
1 、审核过程及依据
(1)我们获取了形成了 收入的主要依据,包括合同、纳税申报表、发票、回款的银行
流水、提供服务明细表、服务 验收结算单等资料,对获取的资料进行核查,并与相应的营业
收入确认凭证进行核对;
(2)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
(3)与业务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开展访谈, 沟通当期客户获取情况、执行情况、回款
等相关情况:
(4)进行穿行测试及期后截止测试,对当期收入确认资料及程序以及期后回款等情况
进行进 一步核查;
(5)对公可收入确认政策进行核世,核查公司技术服务模式及伙取峉户的方式:核查
公司技术服务模式下的定价方式、服务方式、验收结算方式、款项结算方式、收款期间等悄
况;了解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并结合行业特点、业务特点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情况,根据企业
会计泭则关丁收入确认的条件进行分析判断,确认被审计单位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通过与同行业公众公司的收入 确认政策,核查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行
业惯例; 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判断公司收入政策是否准确、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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