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2531 证券简称:元丰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基于 AI+大模型的农业智能管控平台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升公司在智慧农业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优化公司产品功能,拓展应用场景,公司拟投资建设基于 AI+大模型的农业智能管控平台项目,计划总投资 11000万元。项目建设期 2 年,建设资金在建设期分期投入。具体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中第 1.1 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如涉及发行证券的,应遵守全国股转系统的其他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出售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若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投资建设基于 AI+大模型的农业智能管控平台项目的议案》,表决情况:同
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构建基于 AI+大模型的农业智能管控平台,利
用 AI 智能分析、数据挖掘技术,分析与作物长势、营养状况、病虫害预测等相关的关键数据,为农业生产提供决策;(2)建设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通过集成、接入、测试等工作,实现环控、巡检、植保、采摘机器人等控制装备与智能管控平台的对接,并在农业生产中规模化应用;(3)建立 AI 基础设施平台,为农业生产模型训练、遥感图像解译、病虫害智能识别、动物体态识别等场景提供低时延、高可靠性的算力和算法训练环境支持;(4)开展微生物与作物互作机制研究,利用生物信息学、人工智能技术和基因编辑技术筛选、改造抗病微生物和益生菌,并在土壤改良、增产增肥方面应用。项目建设周期 2 年,计划总投资 11000 万元。(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及其他渠道筹集。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投资建设基于 AI+大模型的农业智能管控平台项目,计划总投资
11000 万元。包括基于 AI+大模型的农业智能管控平台、智能装备研发中心、AI
公告编号:2025-027
基础设施平台等建设。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拓展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业绩,更加有效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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