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09 20:12:03 股吧网页版
大亚股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9


证券代码:832532 证券简称:大亚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 定,公司对以前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了更正,更正内容涉及 2022 年 度、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更正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准确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报告期财务信息进 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
的会计信息。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关联关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公司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过程中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的要求,梳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内部控制。同时对北交所上市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自查,公司发现报告期前期存在以下会计差错:

1、因跨期事项影响,公司重新更正了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资
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原分摊错误计入管理费用,按照受益对象重新分配计入存货和营业成本,公司重新更正了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原误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公司重新更正了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4、根据安全生产费适用行业提取比例,并考虑更正营业收入的影响重新测算计提专项储备,公司重新更正了 2022 年度、2023 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5、由于个别项目未暂估或未到货误冲减预付账款等原因,对相关存货、预付账款以及营业成本重新梳理后,公司更正了 2022 年度、2023 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原个别项目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分类不准确,重新进行了列报,对原未并户列报的应收款和应付款进行重新列报,公司更正了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资产负债表;

7、原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项目,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净额法确认,公司重新更正了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利润表;

8、原研发废料以及研发形成的产成品成本会计处理判断有误,公司重新更正了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利润表;

9、承兑票据贴现利息误计入财务费用,公司重新更正了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利润表;

10、原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业务,公司重新更正了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

11、原现金折扣误计入了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23 年予以调整,公司重新更正了 2023 年度现金流量表;2022 年原融资手续费计入了经营活动现调整为筹资活动现金流; 2022 年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予以调整,公司重新更正了 2022 年度现金流量表;

12、对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项目,2023 年度原按照净额法列报现金流,为保持报告期可比性,改为总额法列报现金流,公司重新更正了 2023 年度现金流量表;

13、在合并报表层面对合并部分数据调整导致对现金流量表予以调整。发现上述相关问题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组织业务人员、财务人员进行详细理与核查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确保公司财务管控水平和财务报告列报准确性。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