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公告编号:2025-091
证券代码:832532 证券简称:大亚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 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0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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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00 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300 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高端智能化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
如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大于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公司根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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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情况先行使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限售期的要求。
(10)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
(11)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已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的,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12)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的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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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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