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832532 证券简称:大亚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9 日,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 度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或单位内幕信息管理的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指定的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十三)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四)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十五)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六)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十七)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十八)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九)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十)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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