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832532 证券简称:大亚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一)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建设完成,以提高公司综合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通过加快技术研发、积极丰富公司产品、加强市场推广等方式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努力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四)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生效的《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的分红原则、分红条件、程序及方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明确以现金分红为主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保证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强化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一)任何情况下,本人承诺均不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利益。
(二)在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或要求时,如果发行人的相关规定及本人的承诺与该等规定或要求不符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最新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发行人作出新的承诺或措施,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
(三)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愿意: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违反承诺给发行人和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如有)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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