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32532 证券简称:大亚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 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公告编号:2026-004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具体内容,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模式、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等有着深入的了解,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学东、李保峰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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