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2535 证券简称: 润龙包装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夏润龙包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夏润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夏润
龙包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龙包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 NingXia RunLong New
Packaging Material Co., Lt
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惠农区河滨 第五条 公司住所:石嘴山市惠
工业园区正义路南侧 农区正义路南、高速公路东,邮
编 753200。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
代表人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
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票,如已经批准可在依法设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
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挂牌公开 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转让,则在挂牌前须在中国 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存
管;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集中存管前,由公司
向股东出具持股证明(股
票),持股证明(股票)须由
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
方为有效。公司股票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存管
后,公司出具的持股证明
(股票)全部统一作废,不
再作为持股证明。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
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行 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依法 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依法
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的规 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的规
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
议,并经相关批准(如需), 议,并经相关批准(如需),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
股; 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门规章以及依法设立的证券 章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交易场所规定的其他 方式。
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其他公司合并; 其他公司合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