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2 15:32:44 股吧网页版
远方装备: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2


证券代码:832538 证券简称:远方装备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四川远方高新装备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便于公司统一管理,提高整体营运效率并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拟向受让方四川科方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转让以下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全部股权:

1、拟转让持有的宁波核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作价为 30万元;

2、拟转让持有的宁波宝莱真空热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作价为40 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四川科方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将持有宁波核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宁波宝莱真空热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净资产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净资产额均以股权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 231,024,390.67 元,期末净
资产额为 80,060,771.18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宁波核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5,372,248.11 元,占公众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33%,宁波核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净额为-1,712,547.82 元,占公众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净额的比例为-2.14%。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宝莱真空热处理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2,703,606.46 元,占公众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17%,宁波宝莱真空热处理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净额为-464,601.29 元,占公众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净额的比例为-0.58%,上述交易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出售公司资产》的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依照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四川科方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住所:江油市武都镇兴武村五组

注册地址:江油市武都镇兴武村五组

注册资本:2,000,000.00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钢压延加工;机械设备销售;
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农副产品销售;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