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7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32541 证券简称:镇江固废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 号)的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 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公告编号:2019-015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17 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统称“新金融工
具准则”), 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
会计准则。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
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
公告编号:2019-015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董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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