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08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2541 证券简称:镇江固废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9 年9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耿逸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 5 日前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会
议由耿逸先生主持。
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任命/免职原因
因吴晓坚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耿逸先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 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耿逸,男,1977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注册会计师、律
师、注册税务师、经济师,曾任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部长、投资部 部长,镇江银山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公告编号:2019-023
副总经理,现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董事长。江苏大港股 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因而耿逸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耿逸先生 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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