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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05 20:05:28 股吧网页版
三川田: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05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832545 证券简称:三川田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广州市三川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5 日,广州市三川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北京粤广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广视”)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旨在通过资源共享、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创意文化在“展示+服务”的营销场景构建和体验服务等落地,加强资源、技术整合建设,实现互利共赢。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一)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合同相对方: 北京粤广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 109 号院 8 号楼
4 层 423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 109 号院
8 号楼 4 层 423 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秋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编号:2022-001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8699642276P

主营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租赁机械设备、服装道具、影视器材;商务信息咨询;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影视策划;电脑动画设计;文艺创作;物业管理;销售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电视摄制;电影发行;电影放映;电视剧制作;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电影放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应说明的情况

合同相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 共同开发各领域政府单位、企事业单位“线上+线下”产业馆
“建造+运营”服务及其衍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可视化数据孪生平台、“展示+服务”的营销场景构建和体验服务等。

2. 共同推动粤广视数字展厅项目的规划建设,打造首个大湾区
面向全国的数字展厅精品项目,搭建大湾区对外展示宣传平台和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1

呈现展示。

3. 共同探索研讨数字虚拟主播,虚拟 IP 等元宇宙领域的业务合
作,推动广播电视与相关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共同推动虚拟主播从传统新闻播报向综艺节目、影视剧、品牌营销以及直播带货等更广泛应用场景,助力广播电视台的媒体融合转型发展。
四、 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将对公司在电视广播、虚拟主播、虚拟 IP 等新业态融合的产业场景应用业务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同时能够有效优化资源配置,对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布局。
五、 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合作事项仍需签约双方根据本协议项下的内容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与北京粤广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广州市三川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2-001

2022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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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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