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3 18:58:01 股吧网页版
三川田:重大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32545 证券简称:三川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市三川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0 月 2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0 月 2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发出的受理案
件通知书,案号为(2025)赣 0982 民初 6243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广州市三川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捷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金大陆展览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路卫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5-016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 年 4 月,被告与案外人樟树市开元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
元置业”)签订《樟树中医药博物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一标段合同》后, 被告将该项目工程全部转包至原告(实际施工人),原被告双方签署了《采购 供应合同》。2021 年 7 月项目工程完成验收,被告应当向原告履行全部工程造 价的付款义务,但是因为被告与开元置业纠纷未决暂未向原告支付。2024 年 7
月,樟树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赣 0982 民初 180 号民事判决,明确工程总
造价 70,596,521.30 元,开元置业应当向被告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被告收到开
元置业全部工程款后仅向原告支付 38,530,000.00 元,尚欠 32,066,521.30 元,
经多次催告至今仍未完成支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采购供应合同》均无效;(注:根据《民 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与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因 被告系违法分包,原告系实际施工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采购供应合同》均无效。)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价款人民币 32,066,521.30 元及利息
8,090,124.96 元;

3.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暂合计 40,156,646.26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该案件目前已由法院受理立案,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公告编号:2025-016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依法积极处 理本次诉讼事项,公司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根据诉讼进展情况进一步评估 其对公司财务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后续根据案情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在起诉金大陆展览装饰有限公司的同时申请了 诉讼财产保全。公司在收到法院受理通知书时,法院尚未完成对被告方的财产 保全手续,为便于案件财产保全措施的顺利执行,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及时办 理了豁免披露事项登记及报送。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收到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出具的《诉讼保全结
果告知书》【(2025)赣 0982 执保 1089 号】,财产保全措施已经完成,豁免披
露原因已消除,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