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2554 证券简称:桑尼泰克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桑尼泰克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与投资方
签订特殊投资条款及其解除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桑尼泰克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尼泰克”或“公司”)在近期工作中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东存在与投资方签订涉及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以下简称“特殊投资条款协议”)的情形,经与投资方友好协商一致,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东近期已与投资方签订特殊投资条款协议终止协议,签订及解除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特殊投资条款协议的签订情况
(一)2016 年 9 月 29 日,与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投资”)签署
的《安徽宁国晨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特别约定》
序 协议签署方 特殊投资条款
号
1.公司上市计划
乙方承诺,确保公司按照中国法律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上市中介机
构的意见,尽最大努力,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市中介机构的要求,对其他事
1 项进行规范(如有),以使得公司在各个方面均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甲方:国元投 会对上市的审核要求,并最迟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中国证监会及境内
资; 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的申请或与中国大陆境内上
乙方:顾小 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
毛、顾中权 2.公司财务知情权
2.1 甲方应享有投资者的知情权,甲方成为公司股东后,乙方应确保公司向甲
2 方提供:(1)在每月度完结后 30 日内、季度结束后的 30 日内、每半年结束后
的 60 日内提供公司的财务报表,并确保该等财务报表所记载的信息的真实性
及完整性。并在年度完结后 5 个月之内提供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告;(2)在每
个财务年度结束前提供下一年度合并预算方案;(3)与拟议中的公司上市有关
序 协议签署方 特殊投资条款
号
的信息;(4)甲方合理要求的其它信息、统计数据、交易和财务数据等。
3.甲方委派董事
3 甲方认购股份后,甲方有权提名 1 名董事。乙方应当在甲方成为公司股东后
的 60 日内,向公司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并提案选举提名的董事,在选举有关前
述提名董事的股东大会上,公司乙方应当保证前述提名的董事投票同意。
4.反稀释条款
如果公司再次增加注册资本,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新股东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之前对公司的估值低于公司初始估值(即 3.2 亿元)或其认购公司新增股份的
每一元出资金额价格低于甲方取得公司股份的每一元出资金额 12 元的价格,
4 甲方有权调整其在公司的权益比例,以保证其在公司的权益价值不被稀释,
前述权益比例的调整应通过乙方向甲方以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转让公司股份
的方式或者乙方向甲方补偿现金的方式进行,以保证甲方对其持有的公司所
有出资权益所支付的平均对价相当于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新股东支付的对
价。
5.优先购买权
5.1 如果乙方向第三方(经甲方认可的由乙方直接或间接控制并且与公司不
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关联第三方”)、经甲方认可的重组行为中向
5 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上市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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