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1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32554 证券简称:桑尼泰克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桑尼泰克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桑尼泰克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顾小毛、顾中权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4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3 月 2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桑尼泰克精密工业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顾小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顾中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5-004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6 年至 2020 年,桑尼泰克存在废料款被实际控制人顾小毛、顾中权及
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合计金额达 1,850.9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关联方尚未归还上述资金占用款,公司也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
2016 年至 2020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顾小毛、顾中权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十四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61 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截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尚未对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顾小毛、顾中权占用公司资金,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四十二 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六十二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八十三条、《非上市 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桑尼泰克、顾小毛、顾中权采取责令改 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桑尼泰克应在收到决定书 之日起 30 日内向安徽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04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会高度重视上述问题, 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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