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国融证券
关于宁夏金宇浩兴农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宁夏金宇浩兴农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及收购人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宁夏金宇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宁夏金宇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金明为宁夏金宇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及实际控制人。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金明通过股权赠与方
式将所持宁夏金宇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赠与金荣华、金志华(金明系金荣华、
金志华的父亲),并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金明不
再持有宁夏金宇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金荣华持有宁夏金宇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61,89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41.26%。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金明变更为金荣华。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权益变动与收购》等相关规定“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原则上收购人应当履行披露收购报告书等义务”。公司本次实际控制人变动,触发收购报告书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
专业意见和法律意见书,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披露关于本次收购的收购报告书等收购相关公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等责任主体存在因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主办券商已履行了对挂牌公司的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告知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等相关责任主体如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可能面临被处罚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宁夏金宇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2、《股权赠与合同》;
3、《金荣华关于股权变更情况的说明》
国融证券
202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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