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2019-030
证券代码:832560 证券简称:浙江立泰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立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拟向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 16,500,000 元,最终授信金额以银行实际授信为准。为满足贷款条件,公司股东庞茂清(持公司 4,8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0%,其中限售部分股份为:4,0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9%)、方宁象(持公司 4,4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1%,限售部分股份为: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0%)、陈君土(持公司 1,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6%,目前均为限售股份)与德清恒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公司1,5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5%,目前均为限售股份)以其目前限售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份 75.00%)为公司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限售部分股权质押担保。最
公告编号:2019-030
终担保金额及担保人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由股东庞茂清先生、方宁象先生、陈君土先生和德清恒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9年8月22日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提交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无。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庞茂清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
2. 自然人
姓名:方宁象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3. 自然人
姓名:陈君土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
4.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德清恒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告编号:2019-030
住所:德清县雷甸镇振兴路 7 号
注册地址:德清县雷甸镇振兴路 7 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方宁象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二) 关联关系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庞茂清先生持公司 4,8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0%,其中限售部分股份为:4,0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9%,本次质押的股权为限售部分的股权。
2、公司股东、董事、法人、总经理方宁象先生持公司 4,4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31%,限售部分股份为: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本次质押的股权为限售部分的股权。
3、公司股东、董事陈君土先生持公司 1,35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9.56%,目前均为限售股份。本次质押的股权为限售部分的股权。
4、公司股东德清恒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公司1,5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5%,目前均为限售股份。本次质押的股权为限售部分的股权,
5、庞茂清与方宁象为一致行动人。
以上四位股东无偿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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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还没有签订,待签订以后披露相关内容。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通过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本议案所述偶发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六、 备查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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