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01
公告编号:2020-035
证券代码:832562 证券简称:盈嘉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东盈嘉科技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11 月 29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12 月 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史东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广东盈嘉科技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张存晖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本案涉及原告与被告于 2017 年 1 月签署的《“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电金区
块链项目供电工程”供电线路设计、采购、施工承包合同》,本合同固定总金额 为 11130000 元。原告认为已经履行完该合同义务,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 6076690 元,剩余款项未支付。
公告编号:2020-035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项 5053310 元;
2、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期间利息 604486.58 元;
3、请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邮寄费等实际产生的费用。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将积极、合法、合规地主张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法依规 积极处理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书》;
(二)、《法院传票》(2020)新 4226 民初 248 号。
广东盈嘉科技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