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832568 证券简称:阿波罗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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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监
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及《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副董事长。股东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
根据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
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五条 董事会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前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
有);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挂牌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挂牌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七条 董事会对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贷款和关联交易的具体
决策权限和程序为:
(一)对外投资: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具有在所涉金额单
次或 12 个月内为同一项目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
30%的权限。
(二)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
的需要,具有在所涉金额单次或 12 个月内为同一项目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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