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禾: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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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10
上海青禾: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青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公司系经由上海青禾服装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成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上海青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 1436 号 64 幢一层 G125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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