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0
山东地瑞科森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8
第一节 股东......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1
第五章 董事会......25
第一节 董事......26
第二节 董事会......28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33
第七章 监事会......3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37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9
第一节 通知......39
第二节 公告和信息披露......40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0
第一节 概述......41
第二节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41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2
第二节 公司解散与清算......44
第十二章 章程的修改......45
第十三章其他事项......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名称:山东地瑞科森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东营市经济开发区东八路与黄河路交汇处六区E型3
号东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独立的公司法人,依法
以其全部公司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公司股票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公司应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断加强产品的研发、
设计和公司的管理水平,大力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第十三条 公司主营项目类别:科技推广与技术服务业;
公司经营范围:定向井、开窗井、水平井、丛式井技术服务;电动工具、五金建材、办公用品、计算机耗材、石油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租赁。节能工程技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与服务,石油及天然气钻采工程技术服务;无线随钻仪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测井仪器配件加工及销售,压力计及其配件销售,修井作业、油井作业技术服务、侧钻、酸化、压裂、防沙、调剖堵水作业工程技术服务,石油助剂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品),软件开发测试服务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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