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832575 证券简称:云迅通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云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云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云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理(亦为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人选及任期
(一)本公司设经理1 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经理或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经理人选由公司董事会选聘或解聘。
(三)经理每届任期为3 年,可以连聘连任。
(四)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经理职务,自动辞职者除
外。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经理: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
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
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7. 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8.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
情形。
第四条 经理的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经理的义务与责任
(一)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经理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2. 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 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4.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
事会报告并经董事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5. 未向董事会报告,并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
公司同类的业务;
6. 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 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9.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经理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二)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
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经理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1. 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
定的业务范围;
2. 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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