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01
证券代码:832577 证券简称:优美特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优美特(北京)环境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17 日 10:00-12:00。
预计会期 0.5 天。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577 优美特 2021 年 3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做大公司规模,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决定实施 2021 年股票定向发行方案,向南通成为常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增发股票 375 万股,募集资金 3000 万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
露的《优美特(北京)环境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2021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公告编号 2021-014)。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之需要,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375 万股普通股,募集资金
3000 万元。为确保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有关事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 相关全部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之需要,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375 万股普通股,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据此,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36,305,000 元,并修订《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3)。
(四)审议《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做大公司规模,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决定实施 2021 年股票定向发行方案。为确保此次定向发行方案顺利实施, 公平公正维护各方利益,公司拟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 合同对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及支付方式、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 效时间、保密条款、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及补偿安排、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机制 等进行了具体约定。
(五)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 2021 年股票定向发行方案顺利实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拟于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 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期实现 对此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的规范管理。
(六)审议《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1)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安排的规定
《公司章程》中并未对优先认购作出限制性规定。
(2)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
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公司现有股东对本次发行的股票不享有 优先认购权。
(3)本次发行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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