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20
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代码:832579 证券简称:同兴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同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阿里云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浙江同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股份”或“公司”)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将在IoT、云计算、城市大脑领域开展基于阿里云计算平台、服务等多方面密切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于2018年12月18日签订《合作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在沟通中建立起在IoT、云计算、城市大脑等领域进行多方面合作的合作意向,基于阿里云在顶层设计中的平台优势和同兴股份在智慧城市综合服务领域的专业技术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拓展市场。双方将在合作中互相理解和支持,整合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实现双方跨越式的合作。
公告编号:2018-024
三、签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合作将提升公司对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公司获取重大订单的可能性。公司将持续为构建更具感知、更富思维的新型智慧城市贡献力量,让人们的生活更智能、更安全、更美好。
2、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3、本次合作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合作事项而对阿里云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战略性、原则性的约定,是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的方向性共识,具体合作方式、内容等事项仍需进一步签署正式的项目合同进行约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与阿里云进行合作,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实质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同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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