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05
公告编号:2016-044
证券代码:832579 证券简称:同兴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同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预案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同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发布了《关于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 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具体修改之处为“一、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
详细情况如下:
更正前:
根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将于2016年8月16日披露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编号2016-030)),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3,8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32,214,416.00元,未分配利润为17,354,171.64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3,8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9.530892股,资本公积转增共计32,214,416股; 公告编号:2016-044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2.469108股,未分配利润转增共计8,345,584股。转增股本前公司总股本33,800,000股,转增股本后股本增至74,360,000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计算结果为准。注册资本金变更为74,360,000元,资本公积变更为0元,未分配利润变更为9,008,587.64元。
本次用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中由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本次用于转增股本的未分配利润所涉个人所得税事宜,根据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等有关政策执行。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相关事宜。
更正后:
根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于2016年8月16日披露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编号2016-030)),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3,8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32,214,416.00元,未分配利润为17,354,171.64元。公司拟以2016年6月30日总股本33,800,000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1、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5股,共计转增32,110,000.00股,转增后资本公积变更为104,416.00元。
2、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送2.5股,共计转送8,450,000.00股,转送后未分配利润变更为8,904,171.64元。
本次用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中由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本次用于转送股本的未分配利润所涉 公告编号:2016-044
个人所得税事宜,根据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等有关政策执行。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33,800,000股增加至74,360,000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计算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相关事宜。
针对上诉问题,我司已在《关于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更正后)中进行更正。
二、 其他相关说明
更正后的《关于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预案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特此公告。
浙江同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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