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04
公告编号:2019-058
证券代码:832585 证券简称:精英数智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2019
年 9 月 3 日,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事前已将拟审议的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计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公司主业,该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用
公告编号:2019-058
途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完成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根据其持股比例共享,能够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董事会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将《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认为:该规划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股东的实际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增加了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我们同意董事会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19-058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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