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3
公告编号:2020-025
证券代码:832585 证券简称:精英数智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出发,基于独立判断,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及资料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三、《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公告编号:2020-025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均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同意董事会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认为:
公司预计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召集、召开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将《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陈俊杰、王宏英、王军、杨瑞平
2020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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