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兆药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圣兆药物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等股票发行相关议案。2020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0 年 6 月 23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圣兆药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1506 号)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22,282,36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0 元/股,募
集资金 262,931,973 元,募集资金将用于研发项目、研发中心其他费用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0 年 8 月 4 日,本次募集资金 262,931,973.00 元已全额到账并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8 月 1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691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缴款情况予以审验。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分
别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
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分别
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 8 月 1 日,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版本。公司已制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与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三方监管,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的协议模板条款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户 余额
1 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83156619900142 10,182.81
2 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1909332210911 0.00
3 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1909332210803 1,130,088.93
4 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10010130120100176912 14,279,372.43
合计 - 15,419,644.17
2、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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