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2
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2588 证券简称:葫芦堡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广东葫芦堡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账户冻结基本情况
广东葫芦堡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账户因公司与周华峰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近日被司法冻结/止付金额人民币4,874,333.88元,案号为(2019)京仲案字第1212号仲裁案。
二、被冻结账户信息
(一)账户名称:广东葫芦堡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行
账号:510000113008008
账户性质:基本户
三、案由、基本案情及账户冻结原因
2017年11月13日,公司与周华峰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周华峰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2017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2日),年利率为14%,用途为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创举与徐丽作为保证人,于2017年11月13
公告编号:2019-027
日,与周华峰签订了《保证担保书》,为广东葫芦堡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在2018年11月16日及2018年11月23日分别归还了30万元与20万元,但自2018年11月17日起至今,公司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金及利息。周华峰就此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截止2019年3月14日,上述债权产生费用暂共计为
4,874,252.88元。
针对上述仲裁案件,周华峰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行510000113008008基本户账户进行了基本冻结,冻结/止付金额为4,874,333.88元(截止2019年5月20日,该基本户账户余额为427,326.63元)。
四、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冻结期间上述银行账户内被冻结的资金无法正常使用,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积极与控诉方、法院协调沟通,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降低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基本户网银账户信息明细截图
广东葫芦堡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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