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1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2590 证券简称:恒德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5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志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董事邓志刚、崔莹、代淑香、胡明明、孙玉行因均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贷款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公司向实际控制人邓志刚借款,借款金额人民币300万元整,年息与公司向银行贷款利率一致,不高于6%,借款期限半年,按月付息。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偶发
公告编号:2019-012
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邓志刚作为关联交易对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抵押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的《最高额贷款合同》将于2019年6月5日到期,为保证公司经营正常资金,该笔贷款到期后需重新向债权人申请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以债权人审批结果为准。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向银行贷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志刚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为此,2019年5月19日,公司与邓志刚于深圳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邓志刚作为关联交易对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公告编号:2019-012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上述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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