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832591 证券简称:翔宇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最高监督机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财会计工作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的行为进行独立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的组成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的比例 2:1,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会的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前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会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五日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可以少于会议召开前五日,但应当给予监事收到通知之后参加会议的路途时间。
第六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全体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第七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八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会议通知方式
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第十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一条 会议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逐一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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