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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4 19:24:51 股吧网页版
翔宇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2591 证券简称:翔宇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0 年 4 月 24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 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威海翔宇环保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会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应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挂牌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监事会的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
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
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行使
职权所必

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监事会议事范围

(一)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二) 审议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三) 选举和更换监事,选举监事会主席;

(四) 审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全体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八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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