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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9 18:27:01 股吧网页版
联海通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832594 证券简称:联海通信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联海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售方:江苏联海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交易对方:晶益通(四川)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晶益通”)
交易标的:江苏晶益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益通”)15%的股权。

交易事项:为了整合及优化公司现有资源配置,更加突出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江苏晶益通 15%的股权给四川晶益通。

交易价格:公司拟将江苏晶益通 15%的股权以人民币 2,460,000.00 元(大写:
贰佰肆拾陆万元整)的价格转让给四川晶益通,支付方式为现金。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本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总资产为人民币 53,040,783.36 元,归母净资产为人民币 24,402,855.11 元。截
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江苏晶益通 15%的股份的账面价值为 1,500,000 元。
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2.83%,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6.15%。

故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
联海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瑞峰需回避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晶益通(四川)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智茂路 777 号 8 栋附 1 号

注册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智茂路 777 号 8 栋附 1 号

注册资本:13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
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
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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